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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人大立法工作”举行记者会
电子商务法已形成法律草案稿
作者: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6-3-11 8:50:52
 

  目前,电子商务法已经形成了法律草案稿,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委员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

  “去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能否介绍一下一年来全国各地地方立法的情况。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评论认为地方立法权扩大存在立法重复、选择性立法、立法质量难以保证等隐忧,在立法工作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有记者问。

  郑淑娜说,从去年开始,一年来,立法法修改给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虽然给了设区市立法权,但它是有一个程序要求的,要求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认一下,确认的标准就是根据所辖的设区的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分步骤地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时间。到今年2月份,目前27个省、自治区当中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做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占到总数271个的79%。

  郑淑娜表示,从一年的实践来看,应该能够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

  善款怎么能够看住、用好

  “近年来慈善丑闻层出不穷,不仅使慈善公信力严重透支,而且也伤害了人民的爱心。这些乱象据说都是由于慈善信息不公开、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的。针对这些乱象,慈善法草案将如何规定,让善款实现善用?”有记者问。

  “目前慈善法草案总共有12章,我最看重信息公开一章,善款怎么能够看住、用好?慈善行为怎么规范?一靠自律,二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王胜明说,慈善法在许多方面对信息公开作出规定:一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在于信息公开;二是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比如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钱等,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三是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规定了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此外还有民政部门的监管、现场检查,要求对不合理的用处、支出做出说明等,对慈善组织本身也提出了许多要求,这些在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规定。

  电子商务法已形成法律草案稿

  针对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及这部法律将在规范市场行为方面出台哪些比较有力的措施这一问题,乌日图表示,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新型业态和经营模式。电子商务虽然出现的时间不长,但是对发展经济、改善流通,特别是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已经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乌日图表示,在电子商务立法当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律草案稿,争取尽早提请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编: 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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